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828。
第四條 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五條 學校簡介
學校始建于1953年,占地面積1600多畝,是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市。
學校先后獲得廣西高水平糧油食品專業群建設單位、自治區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重點培育單位、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突出單位)、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自治區文明單位、自治區綠色學校、廣西職業技術教育先進單位、廣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園、廣西高校先進基層黨組織、廣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工作先進集體、中國百個優秀青年志愿者服務集體、自治區衛生優秀學校、南寧市花園式單位等榮譽稱號。
第六條 學校在以下校區開展招生和教育教學工作。
鵬飛校區 南寧市西鄉塘區鵬飛路15號(郵政編碼:530007)
武鳴校區 南寧市武鳴區紅嶺大道588號(郵政編碼:530199)
中堯校區 南寧市西鄉塘區中堯路15號(郵政編碼:530003)
第七條 通訊聯系及信息查詢方式
1.學校招生電話:0771-3151595∕6758219
2.學校招生投訴電話:0771-2359078
3.學校網址:http://www.gxgsxy.edu.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處理日常招生事務。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成立有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招生錄取全過程。設立招生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年度招生計劃經教育部批準,各專業招生數、科類詳見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
招生形式:普通高考招生、單獨自主招生、對口中職招生。
第五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和各?。▍^、市)有關招生計劃和錄取工作管理的規定。
第十二條 普通高考考生的投檔成績需達到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高職??葡嚓P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學校對投檔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審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優先滿足第一志愿填報學校的考生志愿需求。單獨招生和對口招生按當年學校報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定后向社會公布的考試招生簡章中的規則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按上級規定實施計算機網上錄取,考生可通過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查詢渠道、學校招生網和招生咨詢電話查詢我校的錄取結果。錄取通知書用特快專遞的方式,按考生電子檔案中填寫的通訊地址及時寄送考生本人。
第十四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ㄊ?、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往屆生與應屆生區分與限制。
第十六條 語種要求: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標準收費。
1.培養費:4000-6500元/人·年(不同專業收費標準不同)。
2.住宿費:鵬飛校區1280元/人·年;武鳴校區1350元/人·年;中堯校區1100元/人·年。住宿費按實際入住房型及對應的住宿標準多退少補。
3.教材費:學校負責組織教材供應商的招標采購工作,不代收教材費,屆時由學生與教材供應商進行購買與結算。
4.體檢費:暫定為100元/人(代收,用于新生入學體檢,最終以當年實際招標確定的價格為準),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等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針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通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校建立有獎、助、貸、勤、補資助政策體系,對家庭經濟困難和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幫助。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亦不按要求辦理延期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籍注冊,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頒發證書:學生取得學籍后,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并由教育部監制和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學校名稱為“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后,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如遇教育部相關招生政策和各?。▍^、市)招生主管部門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依據相關政策適時調整相應內容,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廣西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