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招生部門的規定,結合本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2023年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考試管理中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第三條 學院名稱: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
(Qinghai Qaidam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學院代碼:14521
學院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都蘭西路32號。
郵政編碼:817099
第二章 辦學性質
第四條 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設立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職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規定及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院情況和錄取規則;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錄取工作;處理本院錄取工作的遺留問題;完成與招生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錄取條件
第六條 必須是在相應批次報考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政審、體檢合格高考成績符合青海省招辦劃定錄取分數線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
1.根據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計劃、省招辦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 學校公共外語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對第一志愿報考本院的考生,學院將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對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考生,按省招委規定執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對招生專業計劃進行調整。
6.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對男女比例的要求:除化工裝備技術專業限招男生外,其他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8.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嚴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學費及獎助貸學金
第八條嚴格按照《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等教育學費標準及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青發改價格〔2018〕471號)收費標準執行。
1. 各專業學費標準:普通高職(???醫學類專業、機電類、數字媒體技術、大數據與會計、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4200元/學年;化工類、學前教育、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生物類、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旅游管理、電子商務等專業學費3700元/學年。
2.住宿費收費標準:4人間每生800元/學年、8人間每生400元/學年,以實際安排的住宿為準收費。
第九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助學金、院級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等較為完善的助學體系:
1.“國家獎學金”,金額為每人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金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對高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300元。
4.“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5.“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幫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銀行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國家開發銀行申請辦理,不需要擔?;虻盅?,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
6.“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
7.院級獎學金:金額為每人每年300-800元。
8.院級助學金:金額為每人每年400-600元。
9.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金額為每人1000元。
10.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院學生,按照標準進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11.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含退役復學)每生每年3300元。
第十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畢業證書。
第十一條 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qhcdmzy.com.cn
咨詢電話:0977—8223210(兼傳真)
E_mail:qhcdmzyjsxyzjc@163.com
第七章 聯合培養計劃實施
第十二條 學院與中職學校合作開展職業教育人才聯合培養工作,專門設立專項計劃,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學籍由學院統一注冊,在中職學校完成第一年公共課,后兩年在學院完成大專階段專業的學習。學生畢業需完成規定的教學計劃和學時學分,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要求,由學院統一發放畢業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章程于2014年開始實施,適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自通過之日起執行,后逐年修訂,由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p>